2012年江西省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

  

各设区市卫生局、省直医院:

  根据全国总工会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、全国妇联《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总工发〔2012〕42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于8月下旬举办2012年全省卫生系统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竞赛原则

  1、全员参与原则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广大护理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,在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基础上,逐级选拔,以赛促练,达到广泛参与、层层练兵的目的,进一步提高护理技术水平。

  2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完善工作制度,规范比赛程序,杜绝暗箱操作,做好安全保密工作。严格按照要求,着力提高竞赛质量,真正把职业道德好、技术水平高的选手选拔出来,赛出风格、赛出团结、赛出水平,使竞赛成为提高护士岗位技能水平、展示护士风采的有效载体。

  二、参赛对象

  从事临床护理、儿科护理、重症监护护理的临床护理专业技术人员。各设区市卫生局选派三个项目代表队参加全省竞赛。省直综合医院结合实际,分别选派1-3个代表队,省直专科医院分别选派1-2个代表队参加全省竞赛。(每个项目1个代表队,每个代表队3人)。

  各地各单位选拔参加全省竞赛的护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  1、热爱护理事业,秉承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理念,踏实工作、无私奉献,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。

  2、个人能力素质较高、专业技术精湛,得到同行及患者的认可。

  3、在护理专业领域刻苦钻研,勇于创新,开拓进取,积极推进临床护理专业发展。

  4、合作精神强,工作积极主动,与其他医务人员配合默契,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。

  5、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中,锐意推进护理工作模式改革,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,全面履行护理职责,受到患者和同行赞扬。

  6、在全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、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和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,立足岗位,争当优秀,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。

  7、参赛人员所在医院高度重视护理工作,在保证护士配置,提高一线护士待遇,提高护士工作积极性等方面工作力度大。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达到全院病房总数的60%以上。

  三、竞赛方式与内容

  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。其中,理论考试成绩占30%,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占70%。依据《临床护理实践指南(2011版)》及各专业考核重点,重点考察临床护理、儿科护理、重症监护护理护士注重患者身心健康、提供整体护理服务的能力,掌握临床护理、儿科护理、重症监护护理的相关理论知识,临床基础技能及专科常见病、多发病护理技术,具备危重症患者的抢救配合能力、护患沟通技能及心理护理等。

  四、竞赛及报到时间

  理论考试时间:8月27日(周一)14:30,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时间:8月28日8:30;报到时间:8月27日10:00。

  五、竞赛及报到地点

  1、理论考试与报到地点:江西省肿瘤医院门诊十六楼。

  2、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地点:江西省肿瘤医院临床技能培训基地(门诊五楼)。

  六、总结表彰

  总结全省护士岗位创新技能竞赛,对比赛结果进行排序、公示及表彰。全省竞赛优胜者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。

  七、有关要求

  1、严肃考场纪律。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,凡在考试过程作弊者,均视为零分并予以通报;考核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和遵守工作要求,泄题或与受考单位共同违反考试纪律的,予以通报批评;所有参赛人员携带胸牌和本人身份证、注册证以及职称聘书入场。

  2、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汇总辖区内参赛代表队的人员名单(附件)于8月20日17时前上报省厅医政处,省直医院直接上报。

  3、各设区市组织的竞赛活动结束后,竞赛结果于8月20日前上报省厅医政处。

  联 系 人:颜 婵

  联系电话:0791-862859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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